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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闵行区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区级预算部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日

闵财评〔20216

 

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闵行区委闵行区人民政府《闵行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法》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绩效动态管理,提高绩效跟踪质量,现就开展我区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区级预算部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主要由各预算部门(单位)自主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分为跟踪自评和重点跟踪两种形式。

一、监控跟踪的对象和方式

(一)自评跟踪

1.监控跟踪对象。部门(单位)监控跟踪对象包括预算部门本级或下属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政策和项目支出,实现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全覆盖。

2.监控跟踪方式。所有预算部门(单位)通过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财政政策绩效跟踪表》和《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表》,并对相关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跟踪

本次部门重点跟踪分为年初预算项目和年中新增项目两种对象,依据对象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监控跟踪方式和监控跟踪时段。

1.年初预算项目

1)监控跟踪对象。年初已做过2021年度财政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包括闵行区集中隔离点垃圾收运处置工作、2021年闵行区防疫物资采购等项目共计16个,涉及区委组织部、区水务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残联、区公安分局、区经委等14个部门。(监控跟踪项目表详见附件1

2)监控跟踪方式。预算部门(单位)依据监控跟踪项目的绩效目标,对照跟踪时间点已完成的情况,填写《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部门重点)》的表格并形成简要报告,及时反映绩效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偏措施,原则上以自评为主。(年初预算项目重点跟踪表式、简要报告格式及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3)监控跟踪时段。以2021831日为截止日。

2.年中新增项目

1)监控跟踪对象。年中新增项目包括四个学校实验室设备及家具等项目共计3个,涉及区卫健委和区教育局2个部门。(监控跟踪项目表详见附件1

2)监控跟踪方式。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要求填报数据、提供相关资料并形成部门重点项目运行监控跟踪评价报告,并由区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意见。(年中新增项目重点跟踪报告格式及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对于第三方机构的委托管理严格按照闵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闵财评〔20211号)执行,对于绩效运行监控属于强化政府或者部门内部管理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确需第三方机构协助的,要严格限定各方责任,第三方机构仅限于协助委托方完成部分事务性工作,不得以第三方机构名义代替委托方对外出具相关报告和结论。

3)监控跟踪时段。以20211031日为截止日。

二、监控跟踪的结果应用

(一)整改落实反馈

1.实施整改落实。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运行监控(跟踪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并具体落实整改。

2.填写整改报告书。预算部门(单位)将重点跟踪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提交部门结果应用情况。预算部门将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的整改结果和实际应用情况汇总后一并报送区财政局(相关支出科室和资金评审中心)备案。

(监控跟踪结果应用表式详见附件4

(二)信息公开

预算部门(单位)2021年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监控跟踪的结果及内容。所有公示材料需经本部门确认,并对公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监控跟踪的时间安排

8月底,预算部门(单位)组织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

9月中旬,完成年初预算项目重点监控跟踪和跟踪自评工作,跟踪结果与预算调整挂钩;

10月底,整改、反馈、汇总、备案(年初预算项目);

11月上旬,完成年中新增项目重点监控跟踪报告;

11月下旬,组织评审并出具正式报告;

12月上旬,整改、反馈、汇总、备案(年中新增项目)。

四、绩效责任及工作要求

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作为2021年度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的实施主体,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第三方机构委托管理的文件要求。其中,区财政局总体规划和组织推动本次绩效运行(跟踪评价)工作,规范统一跟踪的程序和流程。绩效主管部门(财政政策、信息化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别对相关领域内的绩效运行监控跟踪情况负责。各部门(单位)加强业务和财务之间的协调配合,并对本部门(单位)的部门重点跟踪和自评跟踪工作及绩效情况负责,为后续督查督导做好准备。

 

联系方式:资金评审中心 陈文娜 33234834

绩效系统运维 潘晓信33234996  18321581961

附件:1.2021年度部门重点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项目表

    2.年初预算项目重点监控跟踪表式、简要报告格式及指标体系

3.年中新增项目重点监控跟踪报告格式及指标体系

4.运行监控(跟踪评价)结果应用表式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研究室、区人大(预算工委)、区政协、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审计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18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