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沪府办【2016】22号)、《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8】21号)、《关于本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沪规土资地【2018】687号)、《关于本市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沪规划资源用【2019】135号),以及《上海市关于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规划土地政策梳理及闵行区产业用地利用策略》(闵规划资源【2019】9号),推进我区产业用地的高质量利用,降低创新创业和产业转型升级成本,我委在征求区规划资源局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闵行区工业用地地价与绩效联动的实施细则》。现提请区政府审议,如无不妥,拟请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妥否,请批示。
附件:闵行区工业用地地价与绩效联动的实施细则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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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请区政府印发《闵行区工业用地地价与绩效联动的实施细则》的请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闵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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