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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 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 年度检查与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7日

 

闵科委〔2025〕4 号 

各科普教育基地:

        为加强对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闵行区科委科协将开展2024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检查与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一)年度检查对象

        闵行区所有科普教育基地(2024年新增的基地、申请撤销的基地除外),详见《2024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检查和综合评价名单》(附件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地,取消科普教育基地资质。

(二)综合评价对象

        科普教育基地根据依托单位性质和基地所属领域,三年内分批参加基地运行情况综合评价。基地所属领域为场馆类、三农类、自然资源类和其他类的科普教育基地参加2024年度的综合评价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评价结果将作为基地运维费资助的依据。2024年新增的基地不参加综合评价。未按要求填报和提交综合评价相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运维费资助。

二、工作流程

(一)提交材料

1、参加年度检查的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份

*数据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参加综合评价的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1)3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三份

*数据统计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数据统计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数据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经费统计表》(附件3)一份

*数据统计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科普工作经费财务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数据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7:00

(二)评审

1、区科委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参加综合评价的基地进行汇报评审。

2、参加综合评价的基地需提前做好PPT汇报准备,汇报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结果

1、年度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取消“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称号。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一定整改期限;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称号。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地,取消“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2、重要提示:根据《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闵科委规发[2022]2号),各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年参观人数须超过1000人次,且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200天,双休日至少开放一天。如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将被责令一年期整改。如基地目前及今后都达不到区级科普教育基地相关工作标准,可自行申请撤销区级科普教育基地。

3、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结果为“优秀”的基地,给予8万元运维费补贴资助;结果为“良好”的基地,给予5万元运维费补贴资助;结果为“一般”的基地,不予资助。运维费资助不超过基地当年度开展科普工作实际支出。

三、工作联系咨询

联系人:顾沁馨 64986253

邮  箱:guqinx@shmh.gov.cn

材料报送地址:闵行区科委科协普及部(剑川路940号E栋4楼423室)

 

附件:1.2024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检查和综合评价名单

2.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

3.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经费统计表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闵行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月13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