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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2020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一、关于2020年政府债券额度分配和债券资金使用方案

在我区的积极争取下,市财政局正式下达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和抗疫特别国债额度合计123.2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94.7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9.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8.0亿元、再融资债券27.2亿元;抗疫特别国债28.5亿元(详见附件3)。

(一)关于地方政府新增债券

1.我区政府债务限额

2019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3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0.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25.1亿元。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正式下达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67.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9.5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8.0亿元。据此,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3.1亿元(详见附件4)。

2.新增债券额度分配

1)新增一般债券。按照财政部及市财政局有关要求,2020年我区新增一般债券额度分配重点聚焦区域内统筹发展的重点项目,并综合考虑区本级和各镇财力水平、债务风险、融资需求等因素。按此,2020年我区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券额度9.5亿元(区本级8.76亿元,镇级0.74亿元),主要用于道路建设、医疗卫生、河道整治、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详见附件5)。

2)新增专项债券。2020年,国家对新增专项债券分配的总体原则是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将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并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专项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另外,债券资金应当在本年度内支出执行完毕。据此,2020年我区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主要根据项目需求情况进行分配,通过区发改委审核、备案并向市发改委备案债券项目,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发行。按此,2020年我区拟使用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1.1亿元(区本级8.68亿元,镇级2.42亿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教育、生态环保、养老、文化体育、城市停车库等领域(详见附件5)。

(二)关于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

根据市财政局对债券还本的预算管理,年初预算编制时应将当年到期需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全额编入预算,待再融资债券额度正式审批通过下达后再做预算调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0年再融资债券额度27.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5亿元、专项债券10.7亿元。按照市级转贷我区的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和我区再融资实际需求,2020年拟使用再融资债券额度27.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5亿元(区本级11.01亿元,镇级5.49亿元)、专项债券10.7亿元(区本级4.1亿元,镇级6.6亿元)。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对应的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三)关于抗疫特别国债

抗疫特别国债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直接下达市县基层。抗疫特别国债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分配地方使用的资金由地方承担还本责任。

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8.5亿元,按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抗疫相关支出。结合我区项目情况和资金需求,2020年我区拟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8.5亿元(区本级23.5亿元,镇级5.0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公共卫生体系、交通、生态环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设施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援企稳岗、减免企业房租、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等抗疫相关一次性支出(详见附件5)。

综上,需纳入本次调整预算安排的债券收入和支出为76.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0亿元、专项债券21.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28.5亿元。

调整预算经审议通过后,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债券使用规定按照当年计划执行完毕,将项目资金支付到末级。

二、关于区本级2020年初预算调整的说明

因年初已安排预算的部分债券还本的资金来源调整为再融资债券,共节约年初预算资金27.2亿元,现需做预算调整,主要是: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5亿元、调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亿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7亿元、调增结转下年支出10.7亿元。

因年初已安排预算的部分项目的资金来源调整为抗疫特别国债和新增专项债券,共节约年初预算资金1.7亿元,现需做预算调整,主要是: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亿元,调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包括公共卫生体系领域项目0.72亿元、教育领域项目0.88亿元;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0.1亿元,调增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包括教育领域项目0.1亿元。

三、 关于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区本级预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调整为26.0亿元,增加26.0亿元。即新增一般债券9.5亿元和再融资一般债券16.5亿元,合计26亿元。

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数由46.7亿元调整为30.2亿元,减少16.5亿元。

2.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预算数由253.8亿元调整为261.7亿元,增加7.9亿元(具体科目调整详见附件1)。

2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预算数由0调整为1.6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经区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270.4亿元调整为279.9亿元,增加9.5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1市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预算数由12.6亿元调整为41.1亿元,增加28.5亿元。即抗疫特别国债28.5亿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调整为21.8亿元,增加21.8亿元。即新增专项债券11.1亿元和再融资专项债券10.7亿元,合计21.8亿元。

2.支出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预算数由119.5亿元调整为154.0亿元,增加34.5亿元(具体科目调整详见附件2)。

2区对镇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预算数由0调整为5.0亿元,增加5.0亿元。

3结转下年支出预算数由22.7亿元调整为33.5亿元,增加10.8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经区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0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190.7亿元调整为241亿元,增加50.3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上海市和闵行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附件:

1. 闵行区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 闵行区2020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3. 闵行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

4. 闵行区2020年限额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5. 闵行区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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