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15000033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5-07-11
- 发文字号:闵财库〔2025〕8号
- 发布日期:2025-07-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财库〔2025〕8号
关于2024年度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预算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根据财政部、上海市财政局有关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决算与预算相衔接”的原则,我区将全面推进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闵行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度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府决算公开要求 (一)公开时间 2024年度镇级政府决算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路径 2024年度镇级政府决算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资金-各镇-镇级政府预决算”栏目公开。 (三)公开注意事项 镇级政府决算公开格式见附件,各镇应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各镇实际,按照区级公开模式“同框架、同口径、同格式”予以执行,完整、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决算信息。 二、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要求 (一)公开范围 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范围,应与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范围一致,即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涉密单位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除外。 (二)公开时间 各部门应当自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十五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各单位应当自部门批复本单位决算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 (三)公开方式 部门(单位)决算信息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资金”相关专栏公开。 1.决算公开栏目:区级部门(单位)公开栏目为“区级部门预决算”,镇级部门(单位)公开栏目为“各镇-镇级部门预决算”。 2.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栏目:区级部门(单位)公开栏目为“区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镇级部门(单位)公开栏目为“各镇-镇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四)公开注意事项 2024年度部门(单位)应将财政项目(一级)的绩效自评表汇总进行公开(涉密信息、敏感信息除外)。 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格式、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格式、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格式见附件。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公开要求,做好决算公开工作,确保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1.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 2.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格式 3.2024年度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格式 4.2024年度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格式 5.2024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格式 6.2024年度政府决算公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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