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现将《2021年闵行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21年闵行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闵行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取得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新发展。根据《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闵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2021年闵行区教育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相关会议要求,闵行区教育局将继续深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全面履行教育行政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出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工作,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根据市、区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完善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定期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果。 2.规范教育行政服务。政务服务重点由“行政审批”转向“公共服务”。优化教育治理,将受众面广、需求较大的教育公共服务项目优先纳入区“一网通办”和“随申办”,逐步实现“统一入口、服务同步、数据同源”,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扩大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比率,拓展“不见面”服务。聚焦45个公共服务事项,推出一批“好办”“快办”服务。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效率。 3.建立权责清单制度。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全面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区教育局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通过局内网下发各科室,要求全体机关人员学习明确其权责内容、实施依据、办理环节、时限要求等,自觉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三是根据权责事项的调整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市、区两级执法数据的填报工作,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区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制定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年度事项,组织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强化执法过程记录和案卷保存,规范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程记录;注重案卷保存,确保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坚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制度。 4.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依法决策作用。进一步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中的积极作用。 三、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1.及时公示执法信息。认真落实《闵行区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规定,在 “一网通办”平台向社会公示政务服务事项类型、办事指南等行政执法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栏公示教育局年度执法情况、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事项信息。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在执法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执法和解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和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3.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区政府部署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报名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市教委举办的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亮证执法,按照法定的步骤和程序,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建立疫情信息及重大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区政府网站、闵行教育微信平台等方式向学校、教师、社会公众公布政务信息。认真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回复申请人。 2.做好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机关参与行政应诉长效机制,降低发案率,加大和解率,提高胜诉率,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提高区教育局负责人出庭应诉频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出庭、应诉、讲评“三合一”活动,同时配合法院及市教委、区政府,做好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更多实质性化解。 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重大事项协商制度,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设置投诉电子信箱、举报电话等方便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在依法治教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完善机关干部学法制度。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组织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通过公务员学法网、机关干部学习会、专题报告会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政策法规,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二是以教育部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为抓手,以《民法典》知识宣讲普及为重点,以“上海市宪法教育馆”为平台,围绕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这一核心,系统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坚持学校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专题学法会议不少于2次,提高学校干部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促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课堂”等活动,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 3.深化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在全区各学校基本完成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和推广依法治校的成功经验,提升依法治校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同时,根据市教委统一部署,指导各学校务实、科学、规范开展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在章程修订过程中,推进制度创新,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于章程有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