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中小学教育、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民办教育、国际教育、特殊教育、语言文字、教研、科研、师训、双拥、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分管:普教二科、信息中心、考试中心、教育学院
协管:区教育督导室
联系:区教育评估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