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筹设上海闵行区民办华漕春苗幼儿园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1]114号 徐艳华、关小迪: 你们送交的关于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上海市教委有关筹设民办幼儿园的审批要求,我局对你们拟办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一、幼儿园申办指导思想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办园目标明确。 二、举办者资格证明、资信证明、筹设材料合法。 三、拟办幼儿园园名为“上海闵行区民办华漕春苗幼儿园”。园舍地址: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孙家宅58号,由你们向上海雪荻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租赁截止期限至2016年6月30日。 四、拟办幼儿园的办园性质为民办幼儿园,办园类型为全日制,招收外来农民工同住的3—6岁学前子女。 五、拟办幼儿园总投资约8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40万元人民币。 综合上述意见,我局同意你们出资筹设“上海闵行区民办华漕春苗幼儿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 题 词:教育 民办 幼儿园 筹设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 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1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