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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民办日新实验学校结束民办学校体制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6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1]27

 

 

上海市民办日新实验学校:

你校提出恢复公办学校的报告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公办转制”学校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你校自201071起结束办学体制改革方面的实验,于201091起办学性质由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退回公办小学。请你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在收到批复后15天内将“上海市民办日新实验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及学校公章送交闵行区教育局普教二科。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 题 词:教育  日新学校  结束民办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314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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