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1]9号 各中学、职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8号文件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区中等学校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进一步挖掘、培养和宣传本区中等学校中的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积极发挥正确价值导向在青少年成长中的作用,不断推动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闵行区教育局、共青团闵行区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2010-2011学年闵行区中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红旗中队、优秀小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对该项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本区各中等学校中,评选本学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二、高中(含职校)区三好学生(含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五左右(学生人数以区教育局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统计为准;市、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略放宽比例);初中为在校学生总数的千分之六左右。区先进班集体(雏鹰中队)的比例为学校班级总数的百分之十二点五。区优秀小队的比例为学校班级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三、各类学校一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调动学生在推优、评优活动中的积极性,以学生为主体,规范、民主、公正、公开地开展评选工作。候选人产生过程要规范,一般先经学生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上报年级组,再经年级学生代表和教师逐个评选后报学校政教处(大队部)。政教处(大队部)对上报的候选人要进行测试,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政教处(大队部)确定的候选人要报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公示7个工作日,再报区教育局。 四、区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的申请材料(推荐表、评价表各一份)填写好后,于3月2日前交区教育局普教一科(二号楼204室)。区教育局、团区委于3月5日(暂定,具体另发通知)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区级测评和审核。并按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市级各类优秀学生。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及时反馈学校,届时学校将推荐表放入该学生档案。 五、区先进班集体的测评以片为单位进行,申报表和测评表请于测评后由片组长统一上交区教育局普教一科,片内测评请在3月9日前完成。有申报市先进班集体的学校请于3月7日前将申报的班级及班主任姓名报区教育局普教一科和片组长。各片在测评过程中,要对申报市级红旗中队、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重点测评,除填好区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和测评表外,还要填写好市先进班集体测评表。3月14、15日(暂定,具体通知另发)区教育局、团区委将组织力量对申报市级红旗中队、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审核,并按名额择优上报市教委和团市委。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及时反馈学校,届时学校将推荐表放入该班主任档案。 (联系人:郑菊兰 电话:54941078 手机:15800651221) 附件:1、闵行区中等学校(高中、职校)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2、闵行区中等学校(初中)优秀少先队员、优秀队长和红旗中队、优秀小队评选标准 3、闵行区2010—2011学年中等学校(高中、职校)优秀学生、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4、闵行区2010—2011学年中等学校(初中)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闵行区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 题 词:教育 中等学校 学生评优 通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 送:上海市教委德育处、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共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