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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年5月4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1]48

 

各学校(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各直属单位: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上海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的攻坚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安全工作原则,提高我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做好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将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作为2011年政府首要工作任务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围绕我区“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年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贯穿“一个目标”,强化“四项工作”,提升“三项能力”,即: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目标;重点推进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源头治理、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安全应急管理保障建设四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安全技术设施设备防范能力、安全文化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区校园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组织领导

    各学校(单位)要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形成以校(园)长为组长,由分管校(园)长、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志愿者及相关教师组成的安全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安全工作预案,抓好安全队伍建设,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任务与要求

(一)深入落实安全责任制

1、强化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体和直接执行者,要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健全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发展的总体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强化法制观念,坚持依法监督、依法监管;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2、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安全履职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分级安全责任制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将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到实处。我局将继续开展与所辖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制签约工作,做到签约率100%。各单位应做到与处室责任人二级签约100%、各处室与各组室责任人三级签约100%、各组室与教职员工四级签约100%。我局将采取“自查、互查、督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全面推进本区教育系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并作为学校督导评估及校(园)长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3、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实施校园重大事故隐患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我局继续严格整治以下行为:(1)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2)安全防范技术装备、监控设施、学校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3)未落实防雷设施检测安装等自然灾害防范措施的;(4)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救援设备箱管理不到位的;(5)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二)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治理

1、着力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以“11·15特大火灾事故为鉴,全面排查影响校园安全的重大隐患,加大对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和监管力度。要加大对门卫、食堂、宿舍、实验室、危险化品仓库、学生活动场地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以及校车管理、校舍安全工程及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对老旧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确保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安全。重点做好以下专项排查工作: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校内高层建筑、学生宿舍、实验室、危险物品仓库、配电房、临时搭建房、出租出借场所、地下空间等部位为重点,加强巡视,实时掌握消防安全动态状况,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定期检查维护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坚决克服消防器材、消防水源、违章搭建、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问题。寄宿制学校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火灾隐患和校园道路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要继续完善校园道路主干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教学生活区与建筑施工区域的分流措施;要建立并完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值班巡逻制度;按规定设置校园道路安全警示、禁令标志;加强上、下课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监管;采取机动车在校内道路限速行驶的措施,有效遏制校园内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危险物品隐患排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化学实验室的安全措施,强化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学校化学危险品仓库、生化类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控与排查,开展对危险物品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隐患整治。

四是加强学生食堂卫生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学生食堂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并做好记录,确保100%持证上岗;要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做好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校后勤部门要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食品仓储保管检查,尤其要加强对主副食品采购的监管,确保100%索证、取证。

五是加强对校园技防物防设施的达标及维护排查。校园出入口、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集体宿舍楼出入口要按规定安装视频安防系统;门卫室、校(园)长室要按规定安装与“110”接处警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学生宿舍在校园内的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周界墙(栏)处按规定安装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围栏);档案室、有线广播(电视)中心、专用电脑教室、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财务室按规定安装入侵报警系统;安防中心控制室按规定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对外公开的电话要按规定安装来电号码显示;实验室、档案室、有线广播(电视)中心、专用电脑教室、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财务室、安防中心控制室、仓库要按规定安装实体防护设施(防盗门、窗)。技防维护记录将作为安全检查的专项内容。

六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有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定期对电梯、锅炉房、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

2、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管理机制。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纳入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管理制度、管理责任和监控措施,健全预警机制。教育局将结合市教委组织的校园“安全风险评估”,依托我区校园安全分片管理,通过校园自查、片区互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加强安全督查和监管。

3、加强人员管理及矛盾化解工作。一是加强人员管理。要从思想、生活等各方面关心学校教职员工和保安等制度外用工人员,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是加强情况排摸。对思想精神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或情绪性格偏执的极端人员,对工作生活中遇到较大挫折的人员,对行为偏差、情绪异常学生要开展排摸,掌握情况,重点关注。三是加强矛盾化解。注重疏导和化解教师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将矛盾解决在内部和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内控管理。对重点人员要派专人负责,必要时要采取调整岗位等措施,有效预防。

(三)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

1、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教育培训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全面疏理和修订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校园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拓展校园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墙报、校刊、广播、校园网络等资源,拓展校园安全文化传播途径,扩大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活动”;各园校要确定一名安全课教员,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校外治安辅导员作用,主动争取公安、消防、司法、民防等校外力量,选聘安全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师生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各学校(单位)负责人、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化学实验室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定期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应急演练,中小学校要结合广播操每周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每学期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自救自护演习。学校要对员工(包括外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火场逃生自救、引导学生疏散等基本技能培训,建立相关培训记录。

3、增强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结合“生命教育纲要”的宣传活动,探索针对性强、成效性高的安全教育教学模式,教育学生珍视生命,形成“人人关爱生命”的校园安全文化;要逐步将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教学和课外实践内容,继续探索“学校、社会、家庭”三方联动的安全教育模式;从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的角度,各中小学要组织开展安全防护技能训练,包括预防气象灾害、不法侵害、校园暴力、诈骗、溺水、交通事故及防火防电等,切实增强中小学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5·25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11·15城市公共安全日”等的专题宣传教育。

(四)努力开展安全应急管理保障建设

1、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单位要分门别类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暴力、火灾、地震、气象灾害、食物中毒、大型活动、伤害事故、传染病、交通事故等,同时加强宣传,提高校园应急处置程序及方法的知晓率。

2、加强校园安全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要清醒认识校园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年”校园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发扬世博会社会面防控群防群治工作精神,发动广大教职员工,继续组建好平安志愿者队伍,组织好平安志愿服务和学生安全护导工作,关键时候能发挥安全应急服务作用。

3、完善校园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各单位要结合市教委统一配置应急设备箱工程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配备相应的应急逃生绳索、照明和安全防护装置、器具,并加强管理,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装备保障。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 题 词:教育  校园安全  工作意见  通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426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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