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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7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消防总队闵行支队

闵教字〔2018〕93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校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有序,现决定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单位自查阶段(5月21日-5月28日)。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重点任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落实即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利用暑假时段落实集中整改工作。

(二)联合检查阶段(5月29日-6月29日)。区教育局联合区公安消防支队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登记造册,并对各单位整改方案提出意见。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30日-9月7日)。各单位根据既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工作,于9月7日前形成整改报告并做好台账整理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7日-9月14日)。区公安消防支队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检查,梳理汇总检查结果,于9月21日前形成此次专项行动书面总结抄告区教育局。

二、检查重点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4、重点岗位人员经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5、单位员工是否落实“四个能力”培训;6、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完整;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完备。

(二)消防控制室管理情况。1、值班员是否少于2人;2、每日值班记录是否完整准确;3、消防设备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4、值班员是否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5、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三)防火分隔情况。1、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2、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无障碍物;3、管道井、电缆井孔洞是否封堵密实;4、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人员安全疏散体系建设情况。1、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要求;2、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是否正常;3、火灾应急广播是否能分区播放;4、防火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未锁闭,无任何物品堆放。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情况。1、故障报警功能是否正常;2、火灾报警功能是否正常;3、火警优先功能是否正常; 4、消防电话通话情况是否正常。

(六)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情况。1、报警阀组件是否完整,报警阀前后的阀门、通向延时器的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2、末端试水情况是否正常。

(七)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情况。1、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是否齐全;2、消防供水系统功能是否正常;3、室外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遮挡,是否有专用开启工具,阀门是否开启灵活、方便,出水正常;4、水泵接合器是否被埋压、圈占、遮挡,是否标明供水系统的类型及供水范围。

(八)消防水泵房、给水管道、储水设施情况。1、配电柜是否设置在自动(接通)位置; 2、消火栓泵和喷淋泵进、出水管阀门,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阀门,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管道上的阀门是否保持常开;3、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的水量是否达到规定的水位。

(九)防烟排烟系统情况。1、加压送风系统是否正常;2、自动、手动启动排烟系统是否正常。

(十)灭火器情况。1、灭火器配置类型是否正确;2、储压式灭火器压力是否符合要求;3、灭火器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4、灭火器是否有定期维护检查的记录。

(十一)室内装修情况。1、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是否采用不燃材料装修;2、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3、疏散走道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是否装有误导人员安全疏散的反光镜子、玻璃等装修材料。

(十二)外墙及屋顶保温材料和装修情况。1、了解掌握建筑外墙和屋顶保温系统构造和材料使用情况;2、了解外墙和屋顶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筑,其楼板与外保温系统之间的防火分隔或封堵情况,以及外墙和屋顶最外保护层材料的燃烧性能;3、对外墙和屋顶使用易燃可燃保温、防水材料的建筑,有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和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自查。各单位要充分吸取近年来各地校园火灾事故,特别是已在我区发生的校园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要求,深刻认清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第一时间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小组,对标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消除一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

(二)联合行动,严格执法。区教育局和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加强联动执法,各检查小组要严格依据检查要点和法律要求,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在以最严标准、最高要求检查的同时,要督促做好隐患整治,主动提供整改建议,推动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全面排查,建档立册。各检查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造册备案,并在复查阶段对各类问题开展“销项式”整治。请各检查组消防支队联络人于9月14日下班前将附件一、附件二电子档上报至徐旭邮箱,消防支队汇总后将形成通报抄告区教育局。(消防支队联系人:徐旭;联系电话:13764576916。闵行区教育局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15800926665)

 

附件:1、闵行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专项检查登记表

2、闵行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汇总表

3、闵行区街镇消防联络员名单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消防总队闵行支队

2018年5月17 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各街镇教委、安全管理中心、普教二科、学前教育科、职成教科、教育基建装备资产管理中心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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