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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闵行区民办幼儿园2016年度规范化建设监管检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4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7〕80号

                                                                                       

 

各民办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我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同时为闵行区民政局、闵行区社会团体管理局的2016年年度检查结论提供依据。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年度检查对象为2016年6月30日前,在闵行区教育局领取办学许可证并依法注册登记的民办幼儿园。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举办者与出资人、决策机构、行政领导班子、内部管理机构等情况;

2、办学条件与依法办学情况,包括园舍场地、设施设备、教职工队伍、办学规模、教育教学、规范招生等方面;

3、党工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与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情况;

4、财务资产管理,包括规范收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执行、资产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监管检查指标》)

三、检查要求

根据《闵行区民政局、闵行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年度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化建设监管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对照《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监管检查指标》,7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并给予一定经费奖励);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对于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幼儿园,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招生。

四、检查方式

1、自查与专家组检查相结合。根据此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在幼儿园自查的基础上,对照《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监管检查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自查报告。闵行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的检查,并给出监管检查结论。

2、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打分,综合各部门的打分情况,给予评定。

3、现场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根据“重常态、重规范”的原则,在专家组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幼儿园在日常工作中对相关政策的执行及办学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五、检查程序

1、本次年度监管检查继续采用网上年度监管检查的方式。2017年3月1日起,参检社会组织使用“法人一政通”数字证明钥匙盘登录“上海社会组织”网(http://www.shstj.gov.cn)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写《2016年年度检查报告书》。具体操作详见《2016年年度检查——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操作指南》。2016年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和“法人一政通”数字证书已到期需换领的社会组织,应根据《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数字证书申(换)领工作的通知》(可访问“上海社会组织”网上开辟的2016年度检查专栏)要求,及时办理申(换)领,详情可咨询962200。

2、2017年3月31日前,各民办幼儿园将自查报告(围绕《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监管检查指标》对幼儿园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监管检查指标》自评分表(盖好公章)交闵行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106室,同时通过OA系统提交电子稿至学前教育科何志萍老师的邮箱。

3、2017年3月31日前,各民办幼儿园完成《2016年年度检查报告书》的网上填报工作,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加盖电子签章后,由系统自动提交。

4、2017年4月7日前,各民办幼儿园将街镇意见表及团支部活动考核表到相关部门办理好后,交闵行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106室。

5、2017年4月5日—4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闵行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各幼儿园根据《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监管检查指标》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2016年1月~2016年12月的),以便专家实地查看。

6、根据2015年度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的结果,有以下7所幼儿园为2016年度免检单位,即不进行现场检查(上年度已免检单位不列入本次免检单位中):上海闵行区海富虹桥幼儿园、上海闵行区启英幼儿园、上海市闵行区龙柏雨林幼稚园、上海市金汇实验幼儿园、上海闵行区常春藤幼儿园、上海绿世界幼儿园、闵行区婴幼儿早期教养研究指导中心。以上单位只需在2017年4月15日前提交以下书面资料至学前教育科106室。

(1)2016年度自查报告;

(2)《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监管检查指标》自评表;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

(5)2016年度民办幼儿园工会工作考核表(由教育局工会提供);

(6)2016年度民办幼儿园团支部活动考核表(由教育局团委提供);

(7)2016年度幼儿园依法变更的材料(包括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董事会成员、章程等材料);

(8)园舍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

(9)街镇、工业区意见表(由街镇、工业区提供)。

7、2017年4月30日前,区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在网上提交年度监管检查意见。

8、2017年6月30日前,区社团局对年度检查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年度检查“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在“上海社会组织”网上自动生成显示。各参检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其他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到社团局参加年检(具体时间安排登陆“上海社会组织网—区县频道—闵行”《闵行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年度检查日程表》)。

9、年度检查工作结束后,区社团局将通过“上海社会组织”网,向社会公告年检结论。对年检不合格和逾期不接受年检的单位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2015年7月-2016年6月期间新举办的幼儿园应另附材料

1、民办幼儿园组建工会批复(复印件)、会员名单、活动记录;

2、民办幼儿园团支部组建批复(复印件)、团员名单、活动记录;

3、民办幼儿园党建挂靠单位的组织关系证明(复印件)。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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