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中心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年5月31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2]71号 上海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中心: 你校关于举办者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受托对你校进行了举办者变更评估,评估结论为“基本符合举办者变更的规定要求”。根据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作出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上海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中心举办者由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市信息化培训协会、上海人才培训广场变更为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 希望新任举办者加强对学校的内部管理,及时向闵行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举办者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 题 词:非学历 培训机构 举办者 变更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 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市信息化培训协会、上海人才培训广场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6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