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0年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0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4033367,电子邮箱:gkb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闵行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指针,紧紧围绕《2020年上海公开工作要点》和《2020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公开领域和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政府开放日等公众参与方式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建设,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全面完成区、街镇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区政府30个部门和14个街镇(工业区)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了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按照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四大类型要素编制完成本单位和本地区的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同时,积极参与市区结对编制标准化公开目录的工作。先后与市教委市住建委、交通委、绿容局、水务局结完成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在编制完成教育局和基础教育领域两个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基础上,我区还全市率先完成教育领域公开目录的实际应用,实现了公开目录与公开内容的全对应展示,相关经验被市教委推荐给各区参照实行。度内,我区30家区级政府部门、14个街镇(工业区)的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已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细化做好“六稳、六保”政策发布解读

    支持疫情防控常态下的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做好“六稳、六保”政策发布解读工作。发布了《闵行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闵行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租金企业专项补贴的操作细则》、《闵行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突出贡献企业专项补贴的操作细则》、《闵行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援企稳岗区级补贴操作细则》,并通过专家解读、视频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样化形式,就如何获得一系列财税减免、金融扶持待遇进行了详细解读。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调整情况的公开,共发布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复工备案信息近50条。

)积极探索政府开放日等公众参与方式

大力推进政府开放日活动。年初区府办部门、各街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并就活动选题、举办方式等给予专门指导。全年累计有16家区级部门和12个街镇开展了相关活动,主题涉及旧住房改造、轨道交通建设、劳动争议仲裁、救助管理、市民体监测、文化遗产传承、垃圾分类、地区实事项目、机关建设等方面。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充分展示了本年度政府工作的重点和成效,让公众了解了政府工作的流程和进展。活动筹备过程中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吸引各界人士参与开放日,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社区居民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有受邀参加,有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主动报名参加。活动过程中广泛宣传动员,除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立的集中报道平台外,各部门、各街镇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区融媒体平台等渠道开展宣传推介,起到了全媒体互动的良好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建设

完善线上统一公开平台建设。完成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升级改造,在网页端优化了搜索查询功能,新增了政府公报PDF格式公开,增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政府开放日专题,进一步方便市民查询和政府部门集中公开创新工作内容。在后台管理端新增了全项目统计功能和业务报表上传功能,便于加强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建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设政务公开服务专区,设置醒目标识,配备工作人员和设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相对集中受理服务。

(五)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

结合新《规定》的实施,举办了两次专题培训班,各单位完成了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编制了《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2020年)》等配套制度。实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通知制。今年共下发通知4个,主要对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政府开放日工作、政策解读工作、年度专项检查等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方法和实施路径,结合视频会议等新型便捷的工作方式,使各项重点工作得以高效落实。

下面分别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五个方面作具体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区政府、区级部门和街镇仅有制作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因此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本年度新制作规范性文件26件,其中区政府制发6件,区级部门制发20。本年度新公开规范性文件26件,全部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上备案并发布,同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中公开发布

(2)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情况

根据本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要求,本年度对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基本情况明细再次进行了修订,统一公开内容包括:机关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机关职能、机构设置、下属单位、领导简历等。全区30区级政府部门14街镇工业区)已全部按新要求完成公开

(3)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情况

本年度,重点聚焦“十三五”规划的建设成就和“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信息3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类信息37

(4)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统计信息情况

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的全面、按时公开。发布了《2019年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份,发布涉及15个门类33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的月报11份,以及针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和各类专项统计相关的分析信息32份

(5)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情况

市“一网通办”平台为主渠道,公开行政许可事项300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346,分别较上一年增加3项和635项,按照办事指南规范化要求,对事项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等均作了规范化公示。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分别380603件和1871655件。

(6)主动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市“一网通办”平台为主渠道,公开行政处罚事项1703项行政强制事项127,分别较上一年减少22项和8项,按照办事指南规范化要求,对事项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等均作了规范化公示。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分别830062件和18348件。

(7)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情况

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全覆盖公开工作。在保留上一年度公开事项的同时,本年度对“区级部门预算绩效”作了细化分类公开。本年度发布区级财政预算、决算信息4条区级地方财政收支信息12条;区级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426专项资金信息57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137条,区级部门预算绩效信息254条。发布镇级政府预决算信息39条,镇级财政收支信息115条,镇级部门预决算信息226条,镇级专项资金信息54条,镇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118条。

(8)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情况

发布了《闵行区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内容包括本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收费部门、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和批准文号等。为便于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涉企收费政策,单独编列并发布了《闵行区2020年度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上信息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行政权力-行政收费”栏目中公开。

(9)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按照要求,在本市制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全区政府集中采购信息。本年度共开展10大类政府集中采购活动,采购总金额454624853.21

(10)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根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的相关要求设置了专栏。针对2020年区级重大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发布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月报信息7条,重大项目审批信息293条,核准和备案信息8条,征收土地信息72条。

(11)主动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设立“农村综合帮扶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8条;

设立教育领域”公开专栏,细化设置公开栏目10个,主动公开信息205条

设立“基本医疗卫生”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68条;

设立“社保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条;

设立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7条;

设立就业创业”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5条

(12)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灾害事故救援”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年度发布相关信息10条。

(13)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全面部署“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的信息公开专栏做好市场监管信息的发布工作。本年度共发布“环境保护”信息53条,“公共卫生信息19“安全生产”信息52“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2产品质量”信息10条。

(14)主动公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情况

本区有关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统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

(15)主动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批文信息1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信息32件,征地房屋补偿方案信息5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告48条,区属国有企业相关信息28保障性住房信息69旧住房综合改造信息4,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美丽乡村建设信息23条,审计工作信息22条,发布区政府公报12期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区镇两级共有84件依申请公开文件转为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积极办理每一件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全区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24上年结转31件,共计1355件。本年度共办理1317件,其中予以公开552部分公开的75件,不予公开的63件,无法提供的510件,不予处理的42件,其他处理的7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38件。

今年以来,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81件议结64件,结果纠正的11件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54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15件,复议后起诉的39件诉讼结果维持的46件,结果纠错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继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出台了《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公众参与程序、专家论证程序、风险评估程序、合法性审查程序四项配套制度规范。

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规范全区25家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的信息公开,统一发布执法事项清单、年度执法情况报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信息。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区政府30个部门和14个街镇(工业区)完成了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并于底前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率先在教育领域开展了公开目录与公开内容的全对应展示建设,实现了标准化目录的实际应用,相关工作经验被市教委推荐给各区参照实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成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升级改造,在信息公开网页端优化了搜索查询功能,新增了历年区政府公报的查询,增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政府开放日专题,集中展示本年度我区政务公开创新工作内容。在信息公开管理端新增了公开信息全类目统计功能,便于加强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内部管理。定期开展信息公开网站网页更新情况监测,确保网页更新频率至少维持在6个月更新一次的频率,全年未发生网页维护事故。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新设政务公开服务专区一处,设置醒目标识,配备工作人员和设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相对集中受理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组织了2次区镇两级涉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指导各单位及时修订了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出台了《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2020年)》等配套制度,把新《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做好网上“区长直通车”咨询件受理和答复工作,本年度共收到咨询件640件,已办结582件,对外公开答复336件。实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通知制,开展年度专项检查。于今年一季度对外公开发布了全区政务公开考核情况,年内未发生针对政务公开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6

26

1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7

3

3806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11

635

18716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5

-22

830062

行政强制

135

-8

183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

-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454624853.2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05

50

0

1

63

5

13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1

0

0

0

0

3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7

20

0

1

44

11

5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0

4

0

0

1

0

7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6

0

0

0

0

0

6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2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1

0

0

0

0

0

1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2

2

0

0

4

0

2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6

10

0

0

13

1

38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3

7

0

0

0

0

1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8

2

0

0

0

0

3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1

0

0

0

1

1

13

2.重复申请

28

0

0

0

0

0

2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70

5

0

0

0

0

75

(七)总计

1199

50

0

1

63

4

13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6

1

0

0

0

1

3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4

11

2

4

81

11

1

3

0

15

35

0

2

2

3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政务公开的工作面更广与工作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目前,政务公开的工作面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并且不断向政策解读、公众参与这些新形式,以及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工程建设这些以往工作的难点热点领域延伸。但相应的懂得新技术、新规则以及政府全面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明显不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有力不从心之感

2.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关系日益紧密与实现手段跟不上之间的矛盾目前,随着“一网通办”等工作的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已经成为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领域,但公众对服务公开的要求已经从提供事项办事指南这些文字材料逐渐上升到能直接提供服务的阶段如何实现服务公开由扩大公开覆盖面转向提升服务水平,是下一步政务公开要取得新突破必须解决的问题。

为了推进上述问题的解决,我们在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应用

    选取区教育局作为标准化目录应用示范单位,开展了公开内容与公开目录全对应发布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成效。深入挖掘政务数据资源,对适宜主动公开的政务数据,加强公开数据的同源性建设,如环境保护领域的环评审批信息、企业排污许可证信息等数据已通过与相关专业网站的对接后实现了实时公开发布,提高了公开效率,节约了公开成本。

  2.进一步规范政府开放日等公众参与工作机制

学习借鉴兄弟区在政府开放日工作方面的经验,初步形成我区有关开放日主题设定、公众代表遴选、活动宣传推介等操作流程和指导意见,在区级部门和街镇全面推开此项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利益相关方参与制度建设,出台了《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的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

  3.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按照国家《条例》和本市《规定》的要求,继续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以及涉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注重受理前的调查与沟通环节,本着为申请人服务的理念,以满足申请人知情权和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达到信息公开与化解矛盾的平衡。

4.完善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制

加大培训力度。年内针对各基层单位日常工作实际开展了两次线下业务培训和两次线上专题指导,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新规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政府开放日等重点工作要求进行详细讲解,确保了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本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升。二是本年度我区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