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教育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闵行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7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沪府办发〔2020〕6号)要求,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公安局、区建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市场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妇儿工委、团区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医保局等18部门研究制定了《闵行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见附件),现予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闵行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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