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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宏泰伟业实业有限公司等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8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普2510040241号上海宏泰伟业实业有限公司

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车辆未使用电子信息装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
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车辆、船舶应当统一标识,统一安装、使用电子信息装置,随车辆、船舶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证。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6年1月12日
2普2510040242号上海建屹实业有限公司

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车辆未使用电子信息装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
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车辆、船舶应当统一标识,统一安装、使用电子信息装置,随车辆、船舶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证。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6年1月12日
3普2510040250号上海奕泽实业有限公司

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承运建设工程垃圾《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
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单位,应当取得市绿化市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建设工程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暂扣违法当事人的运输工具。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6年1月5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