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宏泰伟业实业有限公司等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8日
|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代码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日期 | | 1 | 普2510040241号 | 上海宏泰伟业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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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车辆未使用电子信息装置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 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车辆、船舶应当统一标识,统一安装、使用电子信息装置,随车辆、船舶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证。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 2026年1月12日 | | 2 | 普2510040242号 | 上海建屹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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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车辆未使用电子信息装置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 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车辆、船舶应当统一标识,统一安装、使用电子信息装置,随车辆、船舶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证。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 2026年1月12日 | | 3 | 普2510040250号 | 上海奕泽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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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承运建设工程垃圾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 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单位,应当取得市绿化市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建设工程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暂扣违法当事人的运输工具。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 202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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