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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颜春等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8日
关于颜春等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当2510040132号颜春

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8月28日
2当2510040133号占俊杰

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8月28日
3当2510040134号王旋

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8月29日
4当2510040135号程龙续

在本市农村以外地区,饲养家禽《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本市农村以外地区,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9月1日
5当2510040136号张峻豪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9月2日
6当2510040137号张罗现

随意焚烧生活垃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9月2日
7当2510040138号孙鑫

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