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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闵行区司法局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5日

2020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司法局按照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2个;律师类行政许可(初审)320个,律所类行政许可(初审)60个;对律所开展行政检查29次;我局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59人,1名执法人员处于换证阶段,全年度共计进行执法人员培训6次;执法监督科为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共4名;共完成本单位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无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根据《闵行区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要求,及时并准确地于政务网上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职责。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2020年,我局为行政执法人员采购执法记录仪2台、数据管理平台终端1台,切实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切实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执法安全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2020年,市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办案质量较高,在案件的实体、程序及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均较为规范。

(三)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制定并印发《闵行区司法局关于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的管理办法》及《闵行区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2020年版)》,严格落实我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做到所有行政执法决定执法监督科必知、必审、必备。2020年,共计审核2个行政处罚案件以及32个投诉举报案件,对1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制定《闵行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任职条件、管理考核、组织保障,累计指派公职律师审核对外合同46份,提出法制审核意见60余条,切实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作用。

(四)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培训

结合线上直播授课的创新形式、线下现场授课的传统模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工作重点为契机,组织开展6期“法律双月训练营”活动,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线上直播、线下讲座等形式提升法律知识水平。2020年,我局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轮训考试,成绩合格率100%。

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开展基础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政策文件,将有效夯实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基础,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进一步做好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将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裁量基准适用等作为案卷评查的重点内容。并选取典型行政执法案例,通过点评分析、宣传评选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示范指导,严格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

(三)做好工作总结和宣传

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三项制度”有效落实,促进执法行为规范,积极助力闵行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