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5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闵行区政府网站(http://www.shm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4146849。 一、概述 2014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等方面,不断加强我局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成了“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信息公开机制,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人,配备了具体工作人员。结合实际,从建章立制、强化职责、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入手,认真扎实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配套制度建设,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公开目录、指南等,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内容。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我局充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一是明确主动对外公开事项与信息和对内公开事项与信息的界定,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及时将有关工作动态进行发布。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公告栏、区有关新闻媒体、区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微博、区招招标投标网、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会议、安全生产宣传月、局设立的查阅点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四是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工作中,坚持专人审核、专人报送、专人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截至2014年12月,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止2014年12月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4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业务类信息54条、月度工作计划12条、事故调查报告11条,工作信息53条,党建工作信息12条。 主动公开范围:单位机构职能、业务政策法规、计划规划、安监业务、以及其他信息。 主动公开形式途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宣传栏、信息公开查询点、印刷刊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大部分是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相关咨询,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依申请公开简介》。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程序、申请处理等内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服务,便于市民操作。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本局201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23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953次,当面咨询接待265次,网上咨询17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现已开通了“闵行安监”的政务微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5年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局网站、政务微博等媒介的信息公开管理。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符合群众需求。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便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快速便捷的获取所需的政务信息。四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帮助、引导更多公众掌握信息查询方法和途径。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填报日期:2015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