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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志伢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4月30日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当2510040091号陈志伢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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